大家都知道大埔堂都鼓勵大家創作,或找尋一些外面的詩歌,在我們的聚會使用。但在我們使用前,我們都有一個批閲/ 批改的程序,這裡講一下當中的標準。
詩歌本身受字數,旋律高低,音韻(尤其是粵語),能表達的信息比較簡單,不能像講道般慢慢解釋。問題是歌詞的内容比講道更容易爲人吸收, 比如‘命裏有時終需有,命裏無事莫強求‘唱多了,這種中庸的儒學思想就成了影響個人的信念。所以對我們教會來説,詩歌的歌詞不應該要求唱歌的人去自由發揮,而是本身有明確的内容和方向,因詩歌除了是藝術品以外,也具有教化的作用,不然就沒有批改的標準了。
以下一首外面的詩歌, 旋律非常好,但用在我們聚會就不太適合了。
以愛還愛
賜下祢恩光,照亮我心房,不會再驚慌,為祢奔走飄遠方。
那懼怕奔波,靠在祢身旁,竟為我擔當,讓我罪裏得釋放。
凡失喪的、呼喊的,祢都親手撫摸。
讓不朽的、溫暖的真愛療治痛楚。
主!祢當得敬拜讚美,祢恩典覆蓋這地,
頌唱和撒那歌聲全為祢起。
榮耀頌讚歸與祢,讚美祢關心親切細膩,
用愛還愛這奇妙道理,一生都銘記。
我們的考慮:
1. 凡失喪的,神都願意接受,重點在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捨身,救贖我們得新生命,不是為 療治人生的痛楚。
2. 以愛還愛是指人的愛回應神的愛, 但人的愛怎麽比得上神的愛? 人窮盡一生,也只是盡力回應神的愛,去幫助別人。
3. 至於‘這奇妙道理‘,‘這‘字應有下文解釋,比如說‘小明這同學‘ 或‘高大威猛的這小明同學‘,你是否會覺得後面應該有繼續的内容,而不可以停在那裏?
4. 用我們的愛,回應創天造地上主的愛,只是我們應該做的事,並不是奇妙道理。 (奇妙道理也需要解釋)
再次,這裡並不是說詩歌的好壞,每人有自己的創作意念和方法, 這裡只是説明我們聚會採用詩歌的考慮。有時詩歌的標準也可以有些主觀, 歡迎大家討論。
(備註:第一點已經顯示一些不同救恩的概念,傳統的教導是人犯罪,需要救恩,與神復和。有些現代的説法,認爲人是罪惡的受害者,後者是人得到救恩,人生離開罪帶來的苦痛。看到關心的重點從神轉到人嗎?)